请问考察连锁加盟应该注意什么?急!

美容院加盟 2025-08-12 04:26 浏览(0) 评论(0)
- N +

作为一种经营和投资模式,连锁加盟已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涉及到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教育培训、音像图书、家饰装潢、服装饰品、娱乐休闲、清洗清洁等众多领域,已成为国内近几年来最为引人注目和关切的业态。

连锁加盟这种经营方式,免除了投资者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省去了个人创业时经常会碰到的一些麻烦,的确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坚持撑到第五年的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仅有20%被淘汰出局,有77%的连锁店都能成功经营到第五年。两相对比,足以证明加盟在很大程度上比自行创业更加稳当、可靠、划算。

目前,形形色色的连锁加盟项目层出不穷。“投资5千元轻松做老板”、“惊喜项目一天赚1万”、“年薪百万诚邀加盟”……面对如此诱人的广告词,很多人跃跃欲试,攥着几千、几万甚至几百万的资金,想要加入到连锁加盟的行列中。

然而,连锁加盟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在连锁加盟的世界中,有一本万利的神话,也有满盘皆输的惨剧。因此,要想成为连锁加盟的受惠者,投资者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否则,盲目跟风,到头来只能捶胸顿足、哭天喊地,一切与事无补。

为了避免悲剧的重复上演,首先,英中创业实验室提醒投资者们要注意消除以下三大误区:

(1)任何人都能开加盟店

很多人认为,开加盟店对投资者的学历、智商的要求不高,任何人都适合。其实不然,开加盟店对投资者的性格、能力、经历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需要具有理智型性格、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并且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投资者能否获得成功。

因此,投资者在加盟前应该先问自己几个问题:是否拥有创业的激情、是否具有创业的潜质、是否善于与人合作、对连锁加盟经营是否有足够的认识。

(2)一劳永逸的投资

有些投资者认为,加盟以后就可以躺着什么也不干,一切都由总部来管理,自己只等着坐享其成就行。其实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总部能够提供给加盟店的,只是一套加盟营运模式。加盟商只有按照其提供的经验和指导,按部就班地、切实地去执行,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换句话说,加盟商要想获得成功,需要自己和总部的共同努力。否则,即使总部在努力的发挥指导、督促的作用,而加盟商自己不作相应的投入,那最后也只有站到失败者的队列中。

(3)包赚不赔的买卖

加盟者继承成熟的经营模式,享受集中采购、集中宣传、专业指导等服务,这无疑有助于提高创业成功率。但是,收益与风险总是同在,绝对保证只赚不赔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因此,创业者要理性对待加盟,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在消除以上误区后,要确保连锁加盟获得成功,英中创业实验室根据所做的实证研究分析提醒投资者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前做好计划

有意加入连锁加盟行业的投资者,不管选择哪个行业,不管做何种项目,都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准备投入多少资金、每月预期多少收入、获利多少、净利多少、总投资什么时候可以收回等,这些问题都要提前做好计划,而且越详细越好。要量力而行,不应以前景的大小来决定投资大小,从而使投资超出自已能承担的范围。万事多项几个万一,一旦失败,没有东山再起的后备力量是不行的。

(2)精心挑选加盟行业

市场无限,商机有限。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行业不在少数,但有不少行业没火多久就消失了。

因此,在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仔细评量清楚:想要投身的行业是否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如果这个行业,正处于成长期,表示目前的竞争对手还不算太多,整个市场在今后的成长空间很大,越早投入,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积累的经验就越丰富,赚钱的机率就越高。投资者如果想要加入已经进入竞争期、项目过于密集的行业,必须仔细斟酌,衡量风险。这种行业,不但品牌与品牌之间竞争激烈,在同一商圈内的竞争也是如火如荼的。好的地点都早已被先加入的加盟商捷足先登,现在再想加入,经营起来会比较困难。

同时,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市场特点、经营方式等,如果投资者对打算加盟领域的市场空间、经营方式等有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成熟加盟品牌的市场号召力,就会如鱼得水。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加盟项目时,要有门当户对的观念,尽可能选择自己熟悉的行当和领域。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进入壁垒高的行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行业内的竞争。

(3)加盟行业的本地化调查

选择了连锁加盟行业,还要在当地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分析此行业在当地的发展情况,是否具有兼容性,已有的加盟商的相关情况以及选址等实际问题,不要盲目上马。

刘女士是深圳某童装品牌的加盟商,其加盟店设在北京。当她购进冬装时,收到的却是秋装系列,根本适应不了北京即将到来的寒冷天气。一经询问,才知道总部的服装是根据深圳的天气情况设计的。很显然,刘女士在选择时不够慎重,没有做兼容性的分析。

王先生在杂志上看到了某清洁公司的加盟广告,颇为心动。经过分析本地当前的会议形势,他认为加盟清洁公司是个好机会。一通电话打过去,在听了对方令人心动的说明之后,就草率加盟。直到开始寻找客户的时候,他才发现,本地早就有几个资金实力雄厚的清洁公司,已经在市场上拥有了良好的占有率,而他自己的加盟店的营业局面迟迟无法打开。

以上案例,都让人痛心疾首,若是最初多做一点调查,也不会落得最后的惨淡收场。

(4)谨慎选择加盟品牌

对加盟品牌的选择,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只是看到广告上诱人的条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录,就匆匆加盟,往往都会造成遗憾。

一般来说,越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它的加盟制度就越完整,它的财力与实力就越强大,它的发展前景就越好,因而就更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

选择弱势品牌的加盟总部,虽然可以少缴加盟费与保证金,但相比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的资源和帮助也较少;因而许多事情都是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同时,由于加盟费较低,往往会造成加盟店数量急剧增加,造成加盟商内部恶意竞争。

(5)慧眼细辨,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也是加盟者不容忽视的阶段。

在连锁加盟中,合同是解决双方未来可能发生纠纷的重要凭证。因此,一定要仔细阅读你将要签订的实际合同的内容,认真核对相应的条款和要点,尤其是关于加盟费用、总部对加盟店的相关约束条件等,不要急于在这份合同上签字。

英中创业实验室提醒创业者,连锁加盟是一种非常具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商业模式,既有可能“钱景”远大,也有可能“陷阱”重重。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林林总总,变幻莫测,而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投资者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

来源:点亮网

不是很清楚这个地方哦!

参考下面这个吧:

投资者在加盟经营中应当注意什么?如何把风险降至最低?昨天,本报邀请了两位法律专业人士就加盟经营的话题为市民答疑解难。

热线择录

加盟前先要签约费合理吗

王小姐:我家住吴江,闲暇之余 在网上看到一个可以开婴幼儿用品加盟连锁店的信息,便与天津这家公司进行了联系。该公司来电说吴江有一个客户要与他们签约开店,让我先交5000元签约费。我情急之下,就把钱打到他们公司的客服部经理个人帐户上。但是半个月下来,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房源,我原来的公司又召我回去上班。为此,我要求天津公司退还我5000元钱,他们回答说这钱是开加盟连锁店的定金,现在是我主动不签订加盟合同,所以款项不能退还。

刘军:这5000元应该退还给你。首先,定金是主合同中的一个担保条款,前提是必须要有加盟连锁经营合同的存在,定金条款才能生效。而你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加盟连锁经营合同,因此,并不存在有合同定金的说法。这5000元可以定性为合同的预付款,因合同并未实际签订和履行,所以应当返还给你。我认为,公司有意制造“紧张气氛”,达到让你尽快与它签约的目的,这一做法是极不诚信的表现。

加盟经营有期限需注意

邓先生:去年有朋友说他刚从别人手中盘下一家连锁加盟快餐店牌匾,让我一起合伙做,我关了自己原来的玩具店,花了十几万元将门面改成快餐店。上个月,快餐公司找到我们,称原加盟合同期限到今年8月底已满,牌匾要收回,要继续使用必须另行签订加盟合同并支付15万元加盟费。这时我想起,盘下牌匾时,我与上家签订了牌匾转让使用协议,并没有看到上家与快餐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请问律师,我们有补救办法吗?

丁奕:造成目前这种局面,一是由于你自己在经营时没有注意到加盟经营合同的特殊性,一般的加盟经营都有经营期限,而你的上家可能就是利用了你这一点,使得你在重大误解的前提下签订了所谓的牌匾转让使用协议。但幸运的是,这个签约的民事行为还没有超过可以法律保护的一年诉讼时效,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你与上家签订的牌匾转让使用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你因履行该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无效应退费用

吴小姐:前年底我去福建出差,住的宾馆有一家个体户美容院,我去做了一次美容体验,美容院给了两小瓶赠品让我使用,一周后,脸上“痘痘”消了。回苏后我打电话邮购,美容院劝我做他们的连锁加盟店,许诺可以把无锡、常州、镇江一带的网购客源全部分配给我。我开了加盟店后,一年多来,不但没有什么网上客户,就连我自己好不容易发展的几个客户也没保住,同时,我自己脸上的“痘痘”又死灰复燃了。十几万元的装修再加近五万的货(发来的全是三无产品)让我非常痛苦,想请教一下律师,我能通过法律讨个说法吗?

刘军:根据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定义,通常我们所说的加盟合同应当叫做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而该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而与你签订加盟合同的美容院是个体户,不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你们之间的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对方应当返还加盟费、管理费和货款并承担其他损失。

特许人有义务披露信息

李先生:我开了家书店,月初南京一家公司业务员找到我,当即与该业务员签订了《特许加盟经营教育图书项目合同》,合同约定我向南京公司支付加盟费8万元,每年管理费5万元,一次性履约保证金3万元。谁知是公司董事长亲自培训,被培训的也只有我一人,全部课时总共就五分钟。我要求他们把钱还给我,对方却说我违约,是我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加盟费、管理费和保证金全部当违约金赔偿给他们。请问律师,我能追回我的这些钱吗?

丁奕:你们所签订的合同名为“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但是从条款内容上来分析更接近代理销售合同。因为一般的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主要不是特许某人加盟经营某个有形的产品,而应该是某个已经成熟的服务或者说文化。即便将这份合同当成“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也存在问题,《条例》规定,特许人有义务在签订加盟合同前的三十日内向被特许人披露公司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基本情况等信息。但是这家公司并未向你披露此类信息,还向你虚假陈述拥有近40万人的读者会员等情节,根据这些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直接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合同并同时返还你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

嘉宾访谈

加盟前眼光要“挑剔”

连锁加盟,虽然是一种比较快捷的投资经营渠道,但并非是通向致富的必然“捷径”,“如果投资不当,也同样会让人品尝到失败苦果”,昨天,两位嘉宾对连锁加盟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提醒:

一、加盟前,投资人最好要亲自或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机构对加盟品牌做细致的市场调查,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业前景及该品牌的商业信誉要了解清楚并进行分析。一些特许方会用迷惑人的促销手段吸引你加盟,轻易相信很容易就上当。所以考察加盟项目一定要用“挑剔”的眼光。

二、特许人有义务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的三十日向被特许人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诸如:公司注册资本额、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经营网点投资预算;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经营状况评估等等。知道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客观分析,减少投资经营风险。

自由自在进口食品提供

加盟经营连锁品牌,你可要考虑清楚了哦!目前国内1000家加盟店有999家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骗子,里面内幕太多,简单说下:

1。这个连锁品牌是不是在总部当地有店铺,在经营中!一定要看你准备加盟品牌的生产车间(或工厂),和他们的仓库!无论他们把厂址和库房说的多远,你都一定要去看看!你可以这样算一下:是被骗去几万元好呢,还是花几百块路费去看一下好呢?

2.这个连锁品牌在外省是不是有成功的店铺。 有条件一定要去看下(或者要朋友去打听一下!

3。在不考虑收你加盟费的同时,有没有保证金和其他的收费?骗子公司一般多采用诱导式,用小猫钩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加盟费,返现金,返装修费等等计量。当这些情况出现时你就要小心了!

4。一定要去参观别人开的店,看这加盟经营连锁品牌的物价定位和市场定位价格是否成正比!

以上几点很重要!!!

其他我就不想多说了,你自己去考虑吧,希望你能够成功!

首先,要确定你加盟的品牌已经拿到授权,仅仅在申请中的就需要小心.

其次,你需要实地考察他们公司的运营情况,别遇到皮包公司.

最后,加盟的合同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里面的条款最好找个懂法律的朋友帮忙看看.

福临斋我知道,算是比较大的连锁品牌了,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去看看就知道了,实力不错

上一篇:   没有了

推荐阅读: